日本 在留カード 更新 オンライン申請 外國人|先分清三種「更新」,再算10月1日改成階梯式的手續費

日本 在留カード 更新 オンライン申請 外國人 時間管理

「日本 在留カード 更新 オンライン申請 外國人」這組字會搜到三種不同的手續:延長在留期間、換發卡面到期的在留卡、以及領取整合My Number功能的新式卡。三者的法條、手續費和能不能線上送件都不一樣,走錯就得重排一次窗口。更麻煩的是2026年10月1日起,在留資格變更與在留期間更新的手續費從單一金額改成按許可期間分級,9月30日前後受理的案件付的錢差距很大。以下按出入國在留管理廳與各市區町村今天公開的內容,把該走哪一種手續、費用落在哪一列、附件與卡片期限怎麼對,整理成可以直接核對的表。

三種容易被講成「更新」的手續,只有一種收線上件

搜「日本 在留カード 更新 オンライン申請 外國人」的人,通常想辦的其實是延長在留期間。在留卡本身的有效期限,對持「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家族滞在」等在留資格的人來說是跟著在留期間走的,不需要另外申請;只有「永住者」、「高度專門職2號」,以及卡面有效期限被設成16歲生日(或前一天)的人,才要辦另一種手續。

手續 依據 手續費 線上系統 標準處理期間
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延長在留期間) 入管法第21條 見下一節 可以送件 2週~1個月
在留卡有效期間的更新申請(「在留カードの有効期間の更新申請」) 入管法第19條之11 不收手續費 不受理 原則當日交付
特定在留卡交付申請(「特定在留カード」,2026年6月14日起上路) 入管法第19條之15之2 首次換發原則免費 不受理 官方頁面未列

後兩種官方寫得很明白:線上系統目前不辦永住許可申請與在留卡相關手續;想拿整合My Number功能的特定在留卡,連同時辦的在留諸申請都必須到窗口送、到窗口領。想省手續費而選線上,就等於放棄這次換特定在留卡。

三種在留手續的分類筆記與在留卡示意

2026年10月1日這條線:手續費改成看許可期間

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改正入管法施行令,把在留資格變更與在留期間更新的手續費改成依「拿到幾年的在留期間」分級。9月30日以前受理的案件,即使10月以後才許可,仍然付舊金額(窗口6,000日圓、線上5,500日圓,收入印紙)。線上從10月1日起改成便利商店或銀行付款,不能用收入印紙,也不支援信用卡與QR付款,還要另外付決済手續費。

許可期間 窗口 線上(手續費+決済手續費)
3個月以下 10,000日圓 10,000+330=10,330
超過3個月~6個月 18,000日圓 15,000+330=15,330
超過6個月~未滿1年 25,000日圓 21,000+330=21,330
1年 33,000日圓 27,000+330=27,330
超過1年~未滿3年 48,000日圓 42,000+330=42,330
3年以上未滿5年 64,000日圓 56,000+550=56,550
5年以上 75,000日圓 65,000+550=65,550

兩個容易吃虧的細節。第一,3個月以下的許可,線上與窗口都是10,000日圓,等於線上只多付決済手續費;期間愈長,線上才愈划算。第二,經濟困難等情形的減額措施(更新與變更減至1萬日圓)不受理線上申請,要交疎明資料就得走窗口。另外,付款通知只會從指定業者的「@service-dgft.com」寄出,其他寄件地址一律是詐騙。

連不進去系統的人與在留資格

利用者區分「外國人本人」有明文排除:非中長期在留者(在留資格為「外交」「公用」「短期滞在」,或在留期間為「3月」以下者等)以及未滿15歲的人不能用。在留資格的對象範圍另外排除「外交」「短期滞在」「特定活動(出國準備期間)」;「家族滞在」則要扶養者本身也在對象範圍內才行。

還有兩個時間與地點的硬限制。在留期限的最後一天不能用線上系統送件,只能到管轄的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官署。系統對海外IP設了連線限制,回台灣期間既不能送件,用免費信箱也常收不到通知信,所以官方建議登錄日本國內業者的信箱。

條件排除表與日曆上圈起的在留期限

事前準備:兩張電子證明書、電腦、手機

準備物 本人送件 要確認的點
My Number卡 必備 署名用與利用者證明用兩張電子證明書都要已登錄
電腦 必備 官方兩頁說法不同,見下段
智慧型手機 必備 只用在マイナポータル App 的卡片認證
在留卡 必備 送件時要輸入卡號
電子信箱 必備 要能收「@rasens-immi.moj.go.jp」網域

瀏覽器這件事,官方自己有兩種寫法:「利用環境」頁寫成以 Microsoft Edge(Chromium版)為前提、其他環境不保證動作;給本人看的「スタートアップガイド」則寫 Edge 為建議,Google Chrome(ver70以後)與 Safari(ver11以後)也可使用。兩頁都寫不保證手機與平板瀏覽器,要用電腦。流程上先做「利用者登録」拿利用者ID,信裡的連結只有24小時有效;再用手機做「利用申出」。換發My Number卡之後,利用申出要重跑一次。持「家族滞在」等22種在留資格的人本人送件時,還要附在留資格對應的「扶養者等作成用の申請書」。

附件只收PDF:25MB、20個檔,失敗時不會有錯誤訊息

一次最多20個檔,含臉部照片合計25MB以內,解析度建議200dpi以上。真正會踩到的是被當成錯誤檔的情況:設了密碼、禁止列印、禁止複製、瀏覽時需要網路認證的PDF,或不符合ISO 32000-1格式的檔案,入管看不到內容,而且畫面不會顯示任何錯誤訊息,最後要改用郵寄或跑窗口重交。

超過25MB時的做法是附「資料添付に係る申告書(參考樣式9)」,先傳得下的25MB送出,之後收到追完依頼的信再補。照片規則在2026年6月14日改過:以前未滿16歲不用附照片,現在只有領卡當天未滿1歲、或變更後不再是中長期在留者的人不用。另外本人送件時可以透過マイナポータル直接取得自己的所得・個人住民稅資訊當附件,不必另外去區公所開課稅證明。

電腦畫面旁排好的文件夾與PDF列印稿

許可還沒下來,My Number卡卻先到期

外國人的My Number卡有效期間原則到在留期間屆滿日,上限是發卡起第10個生日(18歲未滿是第5個)。電子證明書不分年齡,都是發行起第5個生日,而且卡面沒有印這個日期,要自己或請窗口寫上。更新從距屆滿日不到3個月起可以辦,本身免費。

問題出在許可趕不上卡片到期。東京都江戸川區、町田市、船橋市的說明都寫:這種情況可以特例延長2個月,而且不能再延長一次。線上申請的人在留卡上沒有「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中」的印章,要帶【在留申請オンラインシステム】的申請受付番号通知信畫面或列印本(船橋市註明截圖不算)。若進了特例期間又沒延長卡片,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寫明就不能再用系統補件。卡片真的過期只能付費再交付,町田市列的是有電子證明書1,000日圓、沒有800日圓。

最後是領新卡。2026年9月時官方承認選「郵送」從寄出到收到要不少天,建議送件時就選「窓口」;處理狀況還顯示「申請完了」或「審査中」時可以改,收到審査完了通知信之後就不能改了。

市區町村窗口前的號碼牌與兩張卡片並排

總結:送件前要填滿的五格

處理「日本 在留カード 更新 オンライン申請 外國人」之前,把這五格寫在同一張紙上:一、我要辦的是延長在留期間、換卡面到期的在留卡,還是特定在留卡;二、受理日會落在9月30日前還是10月1日後,預估許可期間幾年、對應哪一列金額;三、我的在留資格與年齡在對象範圍內嗎,扶養者呢;四、附件是不是沒設密碼的PDF、20個檔與25MB以內;五、My Number卡與電子證明書的屆滿日,離在留期限差幾天。第一格決定要不要跑窗口,第五格決定要不要先去市區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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