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 家族滞在 資格外活動 週28時間 外國人|28小時沒有長假例外,接案還可能要另一種許可

日本 家族滞在 資格外活動 週28時間 外國人 副業與收入

談「日本 家族滞在 資格外活動 週28時間 外國人」時,最常被誤會的兩件事是:28小時可以用月平均攤平,以及所有打工都靠同一張許可。兩個都不對。入管法施行規則寫的是一週的上限,長假期間放寬到一日8小時那條只寫給「留學」;而近年接送餐、接案、承攬這類工作,會被拆成兩種不同的許可來處理。以下依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頁面與e-Gov法令檢索的條文,把判斷順序、要附的文件、費用與等待時間、雇主查驗許可的方式,以及超時後同時發生的三件事整理清楚,讓你在排窗口的隊之前就能確認自己屬於哪一種。

條文寫的是「一週」,而長假例外只寫給留學生

處理「日本 家族滞在 資格外活動 週28時間 外國人」要先讀條文本身。入管法施行規則第19條第5項第1號的包括許可內容是「一週について二十八時間以内」,括號裡放寬到「一日について八時間以内」的部分,明文限定在持「留學」在留資格、且在籍教育機關學則所定的長期休業期間。家族滞在沒有這個括號,也沒有任何以月平均計算的例外條款。同一條同時把風俗營業等場所的工作排除在許可範圍外。

身分 打工時數上限 長假期間
家族滞在 一週28小時以內(包括許可) 沒有放寬條文
留學 一週28小時以內 學則所定長期休業期間,一日8小時以內
永住者、定住者、日本人的配偶者等(別表第二) 沒有就勞限制 本來就不需要資格外活動許可

實務上的破口通常不是固定排班,而是臨時代班。以月排班20小時的便利商店為例,只要有一週因為代班變成30小時,那一週就已經超過上限,之後更新時要解釋的就是這一週,不是那個月的總時數。

一週工時的手寫記錄與打卡明細

包括許可與個別許可:分界不是時數,是工時能不能被客觀確認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在家族滞在的資格外活動頁面把「事業を運営する活動」定義得比想像中寬:除了雇用契約等明確寫出工時的管理職,連以個人事業主身分接受配送等委託、按成果計酬的工作,只要稼働時間可以客觀確認,也落在包括許可裡。反過來說,工時說不清楚的型態就要走個別許可。兩種許可可以同時持有,已經有一種的人也可以追加申請另一種。

工作型態 要拿哪一種許可 申請書以外要附的文件
雇用契約等已明確寫出工時 包括許可 只要申請書
個人事業主接配送等委託、按成果計酬,但稼働時間可客觀確認 包括許可 只要申請書
業務委託或承攬契約,標準工時不明確 個別許可 說明該契約內容的文書(任意格式)
自營活動,工時難以客觀確認 個別許可 說明事業經營計畫的文書(任意格式)
新設法人、僱用員工、設置事業所 不屬於資格外活動 要改成「經營・管理」的變更申請

個別許可還多一條期間限制,一般原則也有兩個容易踩到的要件

家族滞在要拿個別許可,除了符合資格外活動許可的一般原則,還加一條:從事該活動的期間不得超過已決定在留期間的過半。官方同時提醒,如果從活動內容與契約內容看來在留目的已實質變更,要走的是在留資格變更許可,不是資格外活動許可。

一般原則共七項,家族滞在最容易失分的是第二項「現に有する在留資格に係る活動を行っていること」──你必須實際過著受扶養的生活,而不是名義上掛著家族滞在、實際以打工為主;以及第六項的素行要件。另外,被扶養者以「特定活動」被指定受扶養日常活動的人,原則上準用家族滞在的處理方式。

契約書與說明文書並排的桌面

申請不用錢,但要先把2週到2個月算進去

資格外活動許可申請的手續費是零,提出地點是住居地管轄的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官署,受理時間為平日上午9點到12點、下午1點到4點。標準處理期間官方寫2週到2個月,而且沒有不服申立管道,所以打工開始日不能貼著送件日安排。送件時要提示旅券與在留卡。線上申請只有在與在留期間更新、在留資格變更或在留資格取得許可申請同時辦的時候才受理;2024年1月起線上件可以選郵寄領取,這時發的是紙本許可書,不是貼在護照上的貼紙。

窗口會聽到的日文 內容
「資格外活動許可申請書」(別記第28號樣式) 包括許可與個別許可共用同一張,官網提供PDF與Excel兩種格式
「包括許可」 以一週28小時以內、工作場所不從事風俗營業等為條件,不指定雇主
「個別許可」 指定機關名稱與業務內容後逐案核可
「資格外活動許可書」(別記第29號樣式) 郵寄領取時發的紙本,取代貼在旅券上的「証印シール」

紙本許可書不能事後轉記成護照上的貼紙,官方建議用釘書機固定在旅券上避免遺失。另外,扶養者任職或經營的機關職員如果取得申請等取次者資格,可以代為送件,這條寫在施行規則第19條第3項第3號。

雇主會怎麼查,以及2026年8月19日之後的變化

面試時對方查的不只一個地方:先看紙本許可書或旅券上的貼紙,再看在留卡背面的資格外活動許可欄,還可以用「在留カード等読取アプリケーション」讀卡片內建的IC晶片。2026年6月14日以後交付的新式在留卡與特定在留卡,卡面不再記載「在留期間」「許可の種類」「許可年月日」「交付年月日」這四項;官方在2026年8月19日釋出的讀卡App版本起,才讓前三項能在畫面上顯示。換句話說,拿新式卡去面試而對方用的是舊版App,看不到的欄位要靠你自己說明。

讀卡機與智慧型手機放在面試桌上

超過28小時之後,會同時發生三件事

第一,許可本身可能被取消。入管法第19條第3項寫明,違反許可所附條件時可以撤銷該許可。第二,罰則有兩層:一般的資格外活動依第73條第1項第1號,處1年以下拘禁刑或200萬日圓以下罰金,或者併科;被認定「專ら」從事資格外活動的情形更重,依第70條第1項第4號是3年以下拘禁刑或300萬日圓以下罰金,或者併科。

第三,下一次更新會被回頭檢視。家族滞在的在留期間是法務大臣個別指定、5年以內的期間,更新時要交扶養者的在職證明書等職業證明,以及記載一年總所得與納稅狀況的住民稅課稅(或非課稅)證明書與納稅證明書。官方也在同一頁寫明,沒有在進行本來在留資格對應的活動時,在留資格有可能被取消。這三件事合起來,代價遠高於多打幾小時賺到的錢。

攤開的行事曆與計算機上的加總

總結:去窗口之前先填好的四格

整理「日本 家族滞在 資格外活動 週28時間 外國人」的順序其實只有四格。第一格,把最近三個月拆成「週」重算一次,看有沒有任何一週超過28小時。第二格,判斷自己的工作型態要包括許可還是個別許可,個別許可再確認期間有沒有超過在留期間的過半。第三格,把送件日往後加2週到2個月,回推可以開始上班的日期。第四格,確認扶養者的在職證明與住民稅證明拿得到,因為那是下次更新的主戰場。四格都寫得出來,再去排窗口的隊。

延伸閱讀

資料來源

標題和URL已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