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 源泉徴収票 退職 再発行 外國人。退職後遺失源泉徵收票時,第一步是向原公司薪資或人事部門申請補發;只有公司從未交付時,才考慮向稅務署提出「源泉徴収票不交付の届出」。本文依官方資料整理適用條件、數字、申請順序與容易混淆的例外,讓在日本工作的外國人能先判斷自己的情況,再帶齊資料向正確窗口確認。制度會改動,送件前仍應核對最新表格與管轄機關。建議把官方頁面確認日、本人重要日期、已取得證明與下一個期限放在同一張表,遇到公司或窗口答覆不同時也能逐項追問。
先釐清制度與適用對象

日本 源泉徴収票 退職 再発行 外國人的重點是:退職後遺失源泉徵收票時,第一步是向原公司薪資或人事部門申請補發;只有公司從未交付時,才考慮向稅務署提出「源泉徴収票不交付の届出」。
1. 官方資料的第一個判斷點
日本國稅廳的年末調整資料說明,中途退職者的「給与所得の源泉徴収票」原則上應在退職後一個月內交付。這份文件會列出當年薪資、已扣所得稅與社會保險費,是轉職公司年末調整或本人確定申告的重要依據。
處理這一點時,請把確認日期、本人狀況與對方答覆寫在同一張紀錄表。如果「日本國稅廳的年末調整資料說明,中途退職者的「給与所得の源泉徴収票」原則上應在退職後一個月內交付」與自己的實際日期不同,就先詢問再填表,不要用網路案例替代個人確認。
2. 實務上應另外核對
「補發」與「未交付」是兩條不同路徑。若公司以前已寄出但本人遺失,國稅廳的不交付申報不是補發窗口,應先聯絡原雇主,說明姓名、員工編號、退職日期、需要年度與收件地址。
處理這一點時,請把確認日期、本人狀況與對方答覆寫在同一張紀錄表。如果「「補發」與「未交付」是兩條不同路徑」與自己的實際日期不同,就先詢問再填表,不要用網路案例替代個人確認。
3. 數字不能脫離條件
若公司從未交付,且已超過中途退職後一個月,國稅廳提供「源泉徴収票不交付の届出手続」。申報前最好留下電子郵件、掛號信或通話日期,證明自己已向公司催辦。
處理這一點時,請把確認日期、本人狀況與對方答覆寫在同一張紀錄表。如果「若公司從未交付,且已超過中途退職後一個月,國稅廳提供「源泉徴収票不交付の届出手続」」與自己的實際日期不同,就先詢問再填表,不要用網路案例替代個人確認。
4. 文件名稱要精確
名稱容易混淆:一般上班族需要的是「給与所得の源泉徴収票」,不是領取退職金時使用的「退職所得の源泉徴収票」。向人事提出申請時寫清楚年度與文件名稱,可減少寄錯。
處理這一點時,請把確認日期、本人狀況與對方答覆寫在同一張紀錄表。如果「名稱容易混淆:一般上班族需要的是「給与所得の源泉徴収票」,不是領取退職金時使用的「退職所得の源泉徴収票」」與自己的實際日期不同,就先詢問再填表,不要用網路案例替代個人確認。
5. 遇到例外時
已在新公司任職的人,應盡早把前職文件交給新公司薪資承辦人。若趕不上該公司的年末調整期限,通常要保留新舊公司的資料,由本人依國稅廳指引辦理確定申告。
處理這一點時,請把確認日期、本人狀況與對方答覆寫在同一張紀錄表。如果「已在新公司任職的人,應盡早把前職文件交給新公司薪資承辦人」與自己的實際日期不同,就先詢問再填表,不要用網路案例替代個人確認。
6. 對外國人而言
搬家或離開日本後仍可向原雇主申請,但海外郵寄、代理收件與本人確認方式由公司決定。先詢問能否寄送PDF僅供確認,再確認報稅或新公司是否需要紙本正本。
處理這一點時,請把確認日期、本人狀況與對方答覆寫在同一張紀錄表。如果「搬家或離開日本後仍可向原雇主申請,但海外郵寄、代理收件與本人確認方式由公司決定」與自己的實際日期不同,就先詢問再填表,不要用網路案例替代個人確認。
7. 最後要分清窗口
NTA、e-Tax與原公司的人事紀錄各自負責不同環節:NTA說明制度與申報,e-Tax處理電子申告,真正能重新製作薪資源泉徵收票的仍是支付薪資的原雇主。
處理這一點時,請把確認日期、本人狀況與對方答覆寫在同一張紀錄表。如果「NTA、e-Tax與原公司的人事紀錄各自負責不同環節:NTA說明制度與申報,e-Tax處理電子申告,真正能重新製作薪資源泉徵收票的仍是支付薪資的原雇主」與自己的實際日期不同,就先詢問再填表,不要用網路案例替代個人確認。
把官方條件變成申請步驟

| 順序 | 要做的事 | 官方核對點 |
|---|---|---|
| 1 | 確認需要的年度與文件全名,避免把給与所得與退職所得文件混在一起 | 日本國稅廳的年末調整資料說明,中途退職者的「給与所得の源泉徴収票」原則上應在退職後一個月內交付 |
| 2 | 以郵件聯絡原公司人事或薪資部門,提供可核對身分的基本資料 | 「補發」與「未交付」是兩條不同路徑 |
| 3 | 請公司說明補發方式、處理日數、寄送地址與是否可由代理人收件 | 若公司從未交付,且已超過中途退職後一個月,國稅廳提供「源泉徴収票不交付の届出手続」 |
| 4 | 保存申請郵件、回覆與寄件紀錄,建立已催辦的時間線 | 名稱容易混淆:一般上班族需要的是「給与所得の源泉徴収票」,不是領取退職金時使用的「退職所得の源泉徴収票」 |
| 5 | 若從未收到且已逾法定交付期,向管轄稅務署詢問不交付申報 | 已在新公司任職的人,應盡早把前職文件交給新公司薪資承辦人 |
| 6 | 在轉職年末調整或確定申告前核對金額、年度與姓名拼寫 | 搬家或離開日本後仍可向原雇主申請,但海外郵寄、代理收件與本人確認方式由公司決定 |
- 步驟1:確認需要的年度與文件全名,避免把給与所得與退職所得文件混在一起。完成後把文件名稱、日期與承辦窗口記下,並以「若公司從未交付,且已超過中途退職後一個月,國稅廳提供「源泉徴収票不交付の届出手続」」作為核對依據。
- 步驟2:以郵件聯絡原公司人事或薪資部門,提供可核對身分的基本資料。完成後把文件名稱、日期與承辦窗口記下,並以「名稱容易混淆:一般上班族需要的是「給与所得の源泉徴収票」,不是領取退職金時使用的「退職所得の源泉徴収票」」作為核對依據。
- 步驟3:請公司說明補發方式、處理日數、寄送地址與是否可由代理人收件。完成後把文件名稱、日期與承辦窗口記下,並以「已在新公司任職的人,應盡早把前職文件交給新公司薪資承辦人」作為核對依據。
- 步驟4:保存申請郵件、回覆與寄件紀錄,建立已催辦的時間線。完成後把文件名稱、日期與承辦窗口記下,並以「搬家或離開日本後仍可向原雇主申請,但海外郵寄、代理收件與本人確認方式由公司決定」作為核對依據。
- 步驟5:若從未收到且已逾法定交付期,向管轄稅務署詢問不交付申報。完成後把文件名稱、日期與承辦窗口記下,並以「NTA、e-Tax與原公司的人事紀錄各自負責不同環節:NTA說明制度與申報,e-Tax處理電子申告,真正能重新製作薪資源泉徵收票的仍是支付薪資的原雇主」作為核對依據。
- 步驟6:在轉職年末調整或確定申告前核對金額、年度與姓名拼寫。完成後把文件名稱、日期與承辦窗口記下,並以「日本國稅廳的年末調整資料說明,中途退職者的「給与所得の源泉徴収票」原則上應在退職後一個月內交付」作為核對依據。
用實際情境核對日期與金額

例如四月離職、六月轉職,十二月才發現文件遺失。此時不必先去稅務署要求補發,而是把「令和何年分」「退職日」「社員番号」寫給前公司。若前公司回覆已寄送,便要求重新交付;若完全不回覆,再把催辦證據與不交付申報程序一起帶到稅務署諮詢。
把案例換成自己的日期時,至少建立「發生日、申請日、公司證明日、機關回覆日」四欄。「補發」與「未交付」是兩條不同路徑。若公司以前已寄出但本人遺失,國稅廳的不交付申報不是補發窗口,應先聯絡原雇主,說明姓名、員工編號、退職日期、需要年度與收件地址。 這樣才能看出等待期間、重複給付或文件過期,而不是只記最後金額。
若本人情況跨越退職、轉職、搬家或回國,應在送件前把地址與聯絡方式更新。已在新公司任職的人,應盡早把前職文件交給新公司薪資承辦人。若趕不上該公司的年末調整期限,通常要保留新舊公司的資料,由本人依國稅廳指引辦理確定申告。 同一制度在不同承保人或管轄地可能有不同收件方式。
文件與窗口的風險管理

- 只用電話催辦而沒有留下日期與承辦人
- 把退職所得源泉徵收票當成一般薪資文件
- 等到新公司年末調整截止日才開始聯絡
- 未核對年度就把錯誤文件交給新公司
- 認為稅務署能代替原公司直接重製薪資資料
錯誤1:只用電話催辦而沒有留下日期與承辦人。修正方法是先回到官方條件,再檢查「名稱容易混淆:一般上班族需要的是「給与所得の源泉徴収票」,不是領取退職金時使用的「退職所得の源泉徴収票」」。保留書面紀錄能避免同一問題重複發生。
錯誤2:把退職所得源泉徵收票當成一般薪資文件。修正方法是先回到官方條件,再檢查「已在新公司任職的人,應盡早把前職文件交給新公司薪資承辦人」。保留書面紀錄能避免同一問題重複發生。
錯誤3:等到新公司年末調整截止日才開始聯絡。修正方法是先回到官方條件,再檢查「搬家或離開日本後仍可向原雇主申請,但海外郵寄、代理收件與本人確認方式由公司決定」。保留書面紀錄能避免同一問題重複發生。
錯誤4:未核對年度就把錯誤文件交給新公司。修正方法是先回到官方條件,再檢查「NTA、e-Tax與原公司的人事紀錄各自負責不同環節:NTA說明制度與申報,e-Tax處理電子申告,真正能重新製作薪資源泉徵收票的仍是支付薪資的原雇主」。保留書面紀錄能避免同一問題重複發生。
錯誤5:認為稅務署能代替原公司直接重製薪資資料。修正方法是先回到官方條件,再檢查「日本國稅廳的年末調整資料說明,中途退職者的「給与所得の源泉徴収票」原則上應在退職後一個月內交付」。保留書面紀錄能避免同一問題重複發生。
常見問題
公司可以收補發費嗎?
是否收取郵資或行政費要看公司規定,先要求對方書面說明;法定交付義務本身不因外國籍而改變。
已回國還能申請嗎?
可以先聯絡原雇主,但海外寄送與本人確認方式由公司安排,也可詢問日本國內代理收件。
沒有源泉徵收票就不能報稅嗎?
不要自行猜數字。應先催辦並向稅務署說明未交付狀況,依個案取得申告文件指引。
在留卡姓名與護照拼寫不同怎麼辦?
申請時同時提供任職時使用的姓名、現行姓名與社員編號,請公司確認票面資料。
總結
日本 源泉徴収票 退職 再発行 外國人的處理原則是先確認本人資格、日期與承保或管轄窗口,再依官方表格準備證明。退職後遺失源泉徵收票時,第一步是向原公司薪資或人事部門申請補發;只有公司從未交付時,才考慮向稅務署提出「源泉徴収票不交付の届出」。今天先把官方頁面、個人時間線與缺少文件列成三欄清單,再聯絡負責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