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工作或讀書的台灣人,最近常被問到一件事:國保(國民健康保險)沒繳清,會不會影響簽證?答案是現在就可能影響,而且2027年會更明確。入管法施行規則已修正,2027年3月19日起更新、變更申請要附上課稅納稅與社保繳費文件;政府方針也寫明2027年6月起以My Number連線確認國保繳費。本文依e-Gov法令、入管廳指引與內閣官房資料,整理日本 國民健康保險 未繳 在留更新 2027 外國人要知道的時程、要準備的文件、剛入境者的「前納」,以及已經欠繳時怎麼處理。
先看時程:2027年3月19日加文件,2027年6月國保連線
以下依e-Gov登載的法令條文,以及政府在2026年1月23日決定的「外国人の受入れ・秩序ある共生のための総合的対応策」(外國人接納與有序共生綜合對策)整理。「政府方針」代表已寫進對策、但細節仍可能調整。
| 時間 | 內容 | 性質 |
|---|---|---|
| 2025年9月8日 | 修正「出入国管理及び難民認定法施行規則」(入管法施行規則)的省令公布 | 已公布 |
| 2026年度 | 有意願的市町村開始讓入境第一年的國保費「前納」;各市町村改修系統,掌握外國人的繳費狀況 | 政府方針 |
| 2026年6月 | 在留更新指引修訂,註明入管可參考相關機關提供的繳費資訊 | 已實施 |
| 2027年3月19日 | 更新、變更等申請的提出資料,加入年收、課稅與納稅、社保加入與繳費文件 | 已公布,待施行 |
| 2027年3月以後 | 入管廳從相關機關取得國保與國民年金的繳費資訊、地方稅的課稅資訊等 | 政府方針 |
| 2027年6月 | 對所有在留資格,以My Number連線電子確認國保繳費資訊 | 政府方針,審查用法仍在檢討 |
背景是收繳率落差。內閣官房資料指出,對約150個自行統計的自治體聽取的結果,外國人世帶主家庭的國保收繳率為63%,同一批自治體的整體收繳率為93%(原則上為2024年12月底的數字)。

省令加了哪些文件:年收、課稅納稅、社保加入與繳費
比對e-Gov上2027年3月19日施行的版本與現行條文,「在留期間更新」「在留資格變更」等別表中,多數在留資格的提出資料新增兩項:「年間の収入に関する文書」(年收文件),以及「課税及び納税に関する文書並びに社会保険の加入状況及び社会保険料の納付状況に関する文書」(課稅、納稅文件,以及社會保險加入與保費繳納狀況的文件)。附則寫明本省令自令和9年3月19日施行。
入管廳在2025年9月8日公布的意見募集結果,回答了幾個常見疑問:
- 這裡的社會保險指日本的社會保險,不是母國的制度。
- 留學生在申請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在留期間更新、變更為留學時,都要交課稅納稅與社保文件;在外館處的簽證手續不在這次修正範圍。
- 生活費由他人負擔或受扶養的人,負擔者或扶養者的相關文件也要交;入管廳說明是為了判斷負擔能力,不是連坐。
- 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長認為省略無妨時,可以省略部分或全部資料(施行規則第20條第2項等),何時可省略則依個案判斷,規則中不列舉。
截至2026年9月20日,入管廳的在留期間更新頁面還沒有列出2027年起各資格要交的具體證明名稱,屆時以官方清單為準。
不必等2027年:現行指引已把國保欠費列入審查
入管廳的「在留資格の変更、在留期間の更新許可のガイドライン」(在留資格變更與在留期間更新許可指引)在2026年6月修訂。第7項寫明:有納稅義務卻未履行,會被評為負面因素;國民健康保險費等依法令應繳的費用,查明有高額或長期未繳、情節惡質者,也同樣處理。這次新增的註記則說,入管廳可能依相關機關應其要求提供的履行狀況資訊作出許可判斷。
地方政府端已有先例。內閣官房資料指出,截至2025年6月底,有68個市町村會把「超過繳納期限1年、執行滯納處分後仍無法收回」的國保欠費資訊提供給地方入管局;2021年1月至2025年2月間被通報的人,補繳等後獲准變更或更新的占93.4%,其餘因未繳等理由不許可。橫濱市的國保問答也直接提醒:有滯納時,在留許可可能無法更新。
另外,申請時窗口會請你出示健康保險證;2024年12月2日起沒有保險證的人,可出示マイナポータル(My Number入口網站)的「資格情報」畫面、「資格情報のお知らせ」或「資格確認書」。指引也寫明,不會只因無法出示就不許可。

剛入境的第一年:國保可能改成「前納」一次繳
綜合對策寫明,厚生勞動省已在2025年10月向地方政府周知條例參考例,讓有意願的市町村從2026年度起陸續導入入境第一年國保費的前納。依厚勞省國保系統標準化會議的資料,對象是「1月1日時在日本國內沒有住民登錄的人擔任世帶主」的家庭,外國人和從海外回來的日本人都包括在內;系統上可以把該戶的保險費全部排在第1期(或下一期)的繳納期限。
換句話說,今年才從台灣搬來、自己當世帶主加入國保的人,如果所在的市採用前納,第一年就不是分好幾期繳,而會在同一期收到整筆金額。是否採用由各市町村以條例決定,本文沒有查到全國採用名單;搬家後請直接看市區町村寄來的「納入通知書」(繳費通知書)上的期別與金額。
依身分自查:現在該留住哪些繳費紀錄
2027年的具體清單尚未公布,可以先參考入管廳現行永住申請要求的文件:年金方面是年金事務所的「被保険者記録照会回答票」,或「ねんきん定期便」(年金定期通知)、ねんきんネット「各月の年金記録」的列印畫面、「国民年金保険料領収証書」;醫療保險方面是「国民健康保険料(税)納付証明書」或領收證書;住民稅是「課税(又は非課税)証明書」與「納税証明書」。依身分整理如下:
| 身分 | 保險與年金 | 現在可以先做的事 |
|---|---|---|
| 公司員工 | 公司的健康保險與厚生年金,保費由薪水扣 | 保存薪資明細;轉職空窗期若改加入國保與國民年金,別漏掉那幾個月 |
| 自由業、個人事業主 | 國保與國民年金,自己繳 | 保存領收證;到區公所申請國保納付證明,用ねんきんネット核對年金紀錄 |
| 留學生 | 國保與國民年金 | 2027年起更新時要交課稅納稅與社保文件;生活費由家人負擔者,負擔者的文件也要準備 |
| 家族滯在等受扶養者 | 依扶養者的保險 | 扶養者的課稅納稅與社保文件同樣列入提出資料 |

已經有欠繳:先去窗口談,這幾句日文用得到
橫濱市說明,過了繳納期限會寄「督促状」(督促函);超過督促函指定期限仍未繳,會依條例規定的比率加算延滯金;有欠費時會做財產調查,存款、薪資等可能不經警告被扣押。新宿區則寫明繳費有困難可以到窗口或打電話諮詢,因災害、停業等一時難以繳納時,有機會獲准暫緩徵收。前面提到的93.4%也說明,補繳後仍可能獲准,最不利的是放著不處理。
| 窗口日文 | 中文意思 |
|---|---|
| 「国民健康保険料の納付証明書をお願いします」 | 請給我國民健康保險費的繳費證明。 |
| 「在留期間の更新で使います」 | 要用在在留期間更新。 |
| 「未納の分を分けて納めたいので、相談できますか」 | 欠繳的部分想分次繳,可以商量嗎? |
| 「延滞金はいくらになりますか」 | 延滯金會是多少? |
| 「住民税の課税証明書と納税証明書をください」 | 請給我住民稅的課稅證明和納稅證明。 |

總結:日本 國民健康保險 未繳 在留更新 2027 外國人的準備順序
2027年3月19日起,在留更新與變更要交年收、課稅納稅,以及日本社會保險加入與繳費的文件;政府方針則是2027年6月起讓入管以My Number連線確認國保繳費。現行指引早已把高額、長期且惡質的國保欠費列為負面因素,部分市町村也已把欠費資訊提供給入管。先核對自己的國保、年金與住民稅紀錄,有欠繳就趁早到窗口談補繳;剛入境的人則留意居住地是否採用前納。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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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 育成就勞 2027年4月 轉職 日語要件 外國人|把日語門檻換算成JFT-Basic的分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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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内閣官房 外国人の受入れ・秩序ある共生社会実現に関する関係閣僚会議「外国人の受入れ・秩序ある共生のための総合的対応策」(令和8年1月23日)
- 内閣官房「外国人の国保保険料収納状況の把握・入管庁との連携について」
- e-Gov法令検索「出入国管理及び難民認定法施行規則」(令和7年9月8日公布・令和9年3月19日施行の改正を含む版)
- e-Govパブリック・コメント「出入国管理及び難民認定法施行規則の一部を改正する省令案」等に係る意見募集の結果(令和7年9月8日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
-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在留資格の変更、在留期間の更新許可のガイドライン」(令和8年6月改正)
-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永住許可申請3」提出資料
- 厚生労働省 国民健康保険システム標準化検討会 第3回合同WT議事概要(令和7年11月10日)
- 厚生労働省 国民健康保険システム標準化 令和7年度標準仕様書改訂 第3回検討会 資料No.2(令和7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