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打包到一半才想起來:行動電源到底能帶幾個。查「行動電源 日本 飛機 限2個 160Wh 禁止機內充電 2026」會看到兩套講法,原因是日本和台灣的生效日不同,而航空公司又可以訂得比政府更嚴。日本的新規則自令和8年4月24日起適用,台灣的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則是4月8日起全面實施。更容易踩到的是第三層:中華航空目前把101到160瓦時的行動電源整個禁止帶上機。這篇把日本、台灣、航空公司三邊的條件、Wh的算法,以及備用電池另外一套個數規則一次說清楚。
2026年4月24日起,日本多了三條規定

國土交通省航空局在令和8年4月14日發表「モバイルバッテリーの機内持込みの新たなルールについて」。起因是國際民航組織針對鋰電池行動電源的國際基準提出緊急改訂案,由ICAO理事會在3月27日(當地時間)通過並即日適用。日本為了對應,修正了「航空機による爆発物等の輸送基準等を定める告示」以及航空法施行規則第194條與該告示的運用通達。
相對於原本的規則,追加的只有三條:機內攜帶的行動電源以2個為限,且限160瓦時以下;機內不得對行動電源充電;機內不得用行動電源對其他電子機器充電。適用開始日是令和8年4月24日(星期五)。這之前國土交通省自2月27日起已先行公開徵求意見,所以不是臨時公告。繁體中文的旅遊資訊很多還停留在「100Wh以下不限個數」的舊說法,差異就在這裡。
舊的規則沒有消失,旅客要看的是七點

國土交通省給旅客的說明把全部規則整理成七點:一、不可放進託運行李,必須帶上機;二、瓦時定格量超過160瓦時者禁止攜帶;三、個別做好防短路,例如在端子貼絕緣膠帶、放進外盒或收納袋,不要和其他電池或金屬物品放同一袋;四、不要收進座位上方的置物櫃,請放在椅背口袋等隨手可及的地方;五、行動電源以2個為限;六、不要在機內對行動電源充電;七、不要在機內用行動電源替其他電子機器充電,要充請用機上備有的電源。
這份資料下方有三個註記值得記住。第一,違反第一到第三點以及第五、第六點時,依航空法可能被科處罰則;第四與第七點沒有被列進這一行。第二,沒能帶上機的行動電源,用宅配等貨物運送時也可能無法空運,要向運送業者確實申報並依指示處理。第三,航空公司可能設定更嚴格的規定,要依各航空公司的指示。第四點的來源是令和7年7月1日的另一份發表,自同年7月8日起實施,當時是國土交通省與定期航空協會對日本國籍定期航空公司的協力要請事項;搭乘外籍航空時依各公司指示。
你手上那顆是幾瓦時,兩個算法例子

公式很單純:瓦時定格量(Wh)等於定格容量(Ah)乘以定格電壓(V)。機身標示是mAh時,先除以1000換成Ah再乘。國土交通省資料裡的範例是定格容量27,000mAh、定格電壓3.7V,算出來是99.9Wh。套用到常見的機種:10,000mAh乘3.7V除以1000等於37Wh;20,000mAh乘3.7V除以1000等於74Wh。
這裡最容易算錯的是電壓。要用機身印的定格電壓,不是輸出埠標的5V。鋰離子電芯多半是3.6或3.7V,用5V去乘會把數字灌大三成以上。換句話說,市面上常見的10,000到20,000mAh幾乎都在100Wh以下,160Wh的天花板其實很少碰到;真正會卡住旅客的是個數上限與機內充電禁止這兩條。如果機身只印容量沒印電壓,就按3.7V估算,並把包裝或產品頁面一起帶著備查。
行動電源和備用電池是兩套算法

國土交通省的資料把兩種東西分開:一種是「モバイルバッテリー」,內含鋰離子電池、用途是替其他電子機器充電;另一種是「予備の電池」,指數位相機等機器的備用電池或從機器上拆下來的電池。2個的上限是給前者的,後者有自己的規則:100瓦時以下的備用電池沒有個數限制,超過100瓦時到160瓦時以下的備用電池最多2個。
資料用三種組合示範了這兩套規則怎麼疊加。帶兩個100瓦時以下的行動電源時,100瓦時以下的備用電池不限個數,超過100瓦時到160瓦時的備用電池還可以帶2個。帶兩個超過100瓦時到160瓦時的行動電源時,同級距的備用電池就不能帶了。各帶一個時,同級距的備用電池剩1個額度。整理成一句話:超過100瓦時的那一格,行動電源與備用電池合計最多2個。
台灣4月8日就開始,而且華航比日本更嚴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在中華民國115年4月2日發布消息,說明ICAO針對鋰電池行動電源的新規範自4月8日起全面實施,每位旅客攜帶行動電源數量限制為2個,並禁止旅客在飛行途中充電。民航局同時指出,國籍航空公司及往來台灣的多數外籍航空公司原本就已禁止行動電源在機上使用及充電,ICAO新規定的主要差異是數量的限制。日本是4月24日,台灣是4月8日,來回票跨兩邊時以實際搭乘的航空公司規定為準。
更要注意的是航空公司自己的規則。中華航空官網的鋰電池規定表(2026年10月6日確認)把行動電源分成三段:100瓦時以下可手提、不可託運、每人2個;101到160瓦時「禁止攜帶上機」;超過160瓦時禁止。備用電池則是100瓦時以下手提可、託運不可、每人20個,101到160瓦時需航空公司同意、手提可、每人2個。裝在設備裡的電池是另一欄,100瓦時以下手提與託運都可、每人15個。另有註記:行動電源若同時攜帶100瓦時以下的備用鋰電池,合計不得超過20個。
所以同一顆120瓦時的行動電源,照日本國土交通省的規則可以帶上機,搭華航卻完全不能帶。這正是國土交通省那句「航空公司可能設定更嚴格的規定」的實例。訂票後請直接看該航空公司的頁面,並留意頁面上的更新日期。
機場與機上會看到的日文對照
| 日文 | 繁中意思 | 出現的地方 |
|---|---|---|
| モバイルバッテリー | 行動電源 | 安檢與機內廣播 |
| 予備の電池 | 備用電池 | 個數規則與行動電源不同 |
| ワット時定格量 | 瓦時定格量(Wh) | 機身標示、安檢詢問 |
| 定格電圧 | 定格電壓 | 計算Wh要用的數字 |
| 受託手荷物 | 託運行李 | 禁止放入 |
| 機内持込手荷物 | 隨身行李 | 必須放這裡 |
| 収納棚 | 座位上方置物櫃 | 不要收進去 |
| 座席ポケット | 椅背置物袋 | 建議的保管位置 |
| 絶縁テープ | 絕緣膠帶 | 貼在端子防短路 |
| 短絡 | 短路 | 防護措施的理由 |
常見問題
不小心放進託運行李會怎樣
託運是明文禁止的,而且這一條就在可能被科處罰則的名單裡。被攔下來的行動電源,改用宅配等貨物運送時也可能無法空運,要向業者確實申報。報到前把行李打開確認一次最省事。
100瓦時以下的可以帶三個嗎
不行。日本的新規則是2個為限且限160瓦時以下,不分容量大小;華航同樣是每人2個。備用電池才是另一套,100瓦時以下在日本規則裡沒有個數限制,華航則訂為20個。
座位置物櫃的規定是什麼時候開始的
令和7年7月1日發表、7月8日起實施。當時是國土交通省與定期航空協會對日本國籍定期航空公司的協力要請事項,內容是不要收進座位上方的置物櫃,以及機內的充電要在隨時能確認狀態的地方進行。後面這一點已經被2026年4月24日起的全面禁止取代。
總結
把「行動電源 日本 飛機 限2個 160Wh 禁止機內充電 2026」收成三件事確認就不會出錯。第一,把機身的定格容量與定格電壓相乘換成Wh,10,000mAh的機種大約37Wh、20,000mAh大約74Wh,幾乎都在100Wh以下。第二,數個數:行動電源最多2個放隨身行李,備用電池另算,超過100瓦時的那一格合計最多2個。第三,查你實際搭乘的航空公司,因為日本允許到160瓦時,華航卻在101瓦時就畫線。上機後記得把它放在椅背置物袋這類看得到的地方,全程不要充電,也不要拿它替手機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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