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之後最容易被放著不管的就是國民年金。日本 国民年金 免除 申請 退職 外國人 這條路實際上只卡在三件事:手上有沒有離職票或受給資格者証、配偶與世帯主的前年所得過不過關、以及申請書上四個欄位有沒有寫對。放著不繳會變成「未納」,連領年金要算的期間都不算進去;辦了免除,就算一塊錢沒繳,全額免除的期間仍然算得到一半的年金額。本文照日本年金機構公開的頁面與申請書記入例整理判斷順序,也把回台灣前最好先算清楚的脱退一時金,以及十年內追納的節稅效果一起放進來。
離職後先分清楚:退職特例免除和一般免除不是同一件事
國民年金保險料繳不動時有兩條路,一是免除(分全額、4分の3、半額、4分の1四段),二是納付猶予。兩者都不是「不用管」——沒申請就是未納,未納期間連領年金所需的期間都不算。令和8年度的保險料是每月17,920円,一年放著不繳就是21萬円以上的未納。
退職的人走的是特例:不看你自己去年賺多少,但要證明你真的離職了。申請書要附「雇用保険受給資格者証、雇用保険受給資格通知 または 雇用保険被保険者離職票のコピー」其中一種。已經用同一次失業的理由申請過並附過證明的人,不必再附一次。
申請書的提出先寫得很明確:「住所地の市(区)役所または町村役場の国民年金担当窓口、もしくは年金事務所」,郵寄也可以,也能用マイナポータル線上申請。台灣讀者常直接跑年金事務所,但住家附近的市區役所國民年金窗口同樣受理。

退職特例的審查方式:離職者本人的前年所得以零計算
日本年金機構寫得很直白:「退職した方の前年所得をゼロとして審査を行いますので、退職した方を除く審査の対象者(本人・世帯主・配偶者)の前年所得が一定額以下の場合、保険料の納付が免除または猶予されます」。也就是說,離職者自己的所得被當成零,但配偶與世帯主的所得還是要看。
這裡有一個台灣讀者常忽略的分岔:免除看本人、配偶、世帯主三個人,納付猶予只看本人和配偶,不看世帯主。所以跟高收入的家人同戶籍、免除被駁回的人,50歲以下(學生除外)還可以往納付猶予這條走。
四段免除與納付猶予的所得門檻
門檻是計算式,不是固定金額。扶養親族越多,門檻越高。
| 區分 | 前年所得的門檻 | 審查對象 |
|---|---|---|
| 全額免除 | (扶養親族等の数+1)×35万円+32万円 | 本人・配偶者・世帯主 |
| 4分の3免除 | 88万円+扶養親族等控除額+社会保険料控除額等 | 本人・配偶者・世帯主 |
| 半額免除 | 128万円+扶養親族等控除額+社会保険料控除額等 | 本人・配偶者・世帯主 |
| 4分の1免除 | 168万円+扶養親族等控除額+社会保険料控除額等 | 本人・配偶者・世帯主 |
| 納付猶予 | 與全額免除相同 | 本人・配偶者(50歲以下,學生除外) |
| 學生納付特例 | 128万円+扶養親族等の数×38万円+社会保険料控除等 | 只看申請者本人 |
一部免除(4分の3、半額、4分の1)有一個陷阱:申請書上寫「減額された保険料を納付しないと一部免除が無効となり、未納期間となります」。也就是核准下來以後還是要繳剩下的部分,不繳的話整段會退回未納,等於白辦。
申請書上最容易寫錯的四個欄位
日本年金機構的記入例把容易錯的地方都標出來了,退職的人要看的是這四格。
- 「⑫特例認定区分」:填該當年月日,也就是「離職日の翌日」(離職日的隔天),不是離職當天;再在失業前有無加入雇用保険的(あり・なし)上畫圈,並附證明書類。
- 「⑬継続希望」:這一格對退職者沒有用。說明寫著失業等所得要件以外的理由,以及過去年度分的申請,都不是繼續申請的對象,所以下一個年度要自己重新提出。
- 「⑨免除等区分」:不希望被審查的區分,把該數字用「×」劃掉;也可以指定納付猶予的審查順序,例如放在4分の1免除之後。
- 「⑭備考」:只申請年度中一段期間(例如離職後、分戶後)時要寫明。限定一部期間的申請,會從「失業等の理由が発生した月の前月分」開始審查。
另外要記得,免除或猶予一旦核准,付加年金和國民年金基金就不能使用,而且不能事後追溯加入。原本靠付加保險料(每月400円)加厚年金的人要先算清楚。

能往回申請多久,一張申請書只涵蓋七月到隔年六月
免除的年度不是曆年,是「7月から翌年6月まで」。一張申請書只能寫這十二個月,所以跨年度就要一張一張分開寫。申請書上舉的例子是:令和8年7月要申請令和6年6月到令和9年6月,需要四張申請書。
往回能追到「申請書が受理された月から2年1カ月前」(已經繳掉的月份不算);往前可以申請到隔年6月份,如果是1月到6月之間申請,就只到當年6月。超過的部分因為時效關係不能再申請,所以離職後越早送越好,遲交還可能影響障害基礎年金的領取。
免除期間會換到多少年金,以及十年內的追納
免除不等於期間消失。全額免除的期間,老齡基礎年金會算到全額繳納時的「2分の1」;4分の3免除算「8分の5」、半額免除算「8分の6」、4分の1免除算「8分の7」。納付猶予和學生納付特例則只算進受給資格期間,「年金額には反映されません」。這是免除和猶予最實際的差別。
想補回來就用追納,範圍是「追納が承認された月の前10年以内」的免除等期間。免除或猶予核准的年度往後算第三個年度以後追納,會加上加算額(令和6年度以後的保險料沒有加算額),原則從舊的期間開始繳。追納要提出「国民年金保険料 追納申込書」,收到納付書後繳,不能用帳戶自動扣款或信用卡。
追納繳出去的錢是社会保険料控除的對象。國稅廳寫明控除額是「その年に実際に支払った金額または給与や公的年金から差し引かれた金額の全額」,而且替「自己と生計を一にする配偶者やその他の親族」繳的保險料,也能由實際付錢的人申報控除。收入回穩的那一年一次追納,節稅效果會比分散幾年明顯。

台灣讀者要先算的一件事:脱退一時金會讓免除期間一起消失
領老齡年金需要的受給資格期間是120個月(10年),而免除過的期間也算在這120個月裡面。打算回台灣的人常想順手請領脱退一時金,但日本年金機構的說明寫著「脱退一時金を受け取った方は、いかなる場合でも、脱退一時金を請求する以前の日本の年金に加入していた期間がすべてなくなります」。受給資格期間已經有120個月以上的人不能請領;未滿的人可以請領,但整段加入期間會歸零。
金額的計算基礎是「保険料納付済期間等」,算法是納付月數,加上4分の1免除月數的4分の3、半額免除月數的2分の1、4分の3免除月數的4分の1。全額免除的月數不進這個算式。也就是說,全額免除對「120個月」有幫助,對脱退一時金的金額沒有幫助。上限是60個月(2021年4月起;如果納付與加入期間全在2021年3月以前則是36個月),所以加入90個月的人只領得到60個月,90個月卻全部消失。

還有一點要先確認:能把加入期間通算起來的社会保障協定相手國名單(2026年3月現在)列的是德國、美國、比利時、法國、加拿大、澳洲、荷蘭、捷克、西班牙、愛爾蘭、巴西、瑞士、匈牙利、印度、盧森堡、菲律賓、斯洛伐克、芬蘭、瑞典、奧地利,台灣不在裡面。請領期限是失去日本住所之日起兩年內,所以要不要領,最好在離職、辦免除的階段就一起算。
總結:離職那個月就把三件事做完
日本 国民年金 免除 申請 退職 外國人 的處理順序其實固定:先拿到離職票或雇用保険受給資格者証,再確認配偶與世帯主的所得能不能過全額免除的門檻(過不了就往納付猶予看),然後照記入例把「⑫特例認定区分」的離職日隔天和「⑬継続希望」對退職者無效這兩點寫對。一部免除核准後記得把減額後的保險料繳掉,否則整段變未納。收入回穩後在十年內追納並拿社会保険料控除;如果最後決定回台灣請領脱退一時金,就要接受120個月的期間會歸零。詳細頁面在 nenkin.go.jp,稅務部分在 nta.go.j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