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年末調整替台灣家人報扶養控除|2026年匯款證明與38萬日圓門檻的準備順序

日本 年末調整 國外居住親族 扶養控除 匯款證明 台灣人 2026 副業與收入

每年十一月,公司人事會把「扶養控除等申告書」(扶養控除等申報書)發下來,而不少在日本工作的台灣人其實有固定匯錢回台給父母。住在台灣的家人在日本稅法上屬於「非居住者である親族」(非居住者親族),要列入扣除並不是把名字填上去就好,而是要在兩個時間點交出兩類不同的文件,金額還有一條硬門檻。這篇依國稅廳發給薪資所得者的說明,整理日本 年末調整 國外居住親族 扶養控除 匯款證明 台灣人 2026 年申報前該備齊的東西、台灣戶籍謄本要怎麼用,以及最容易被退件的金額算法。

住在台灣的家人,什麼情況下才算得上扣除對象

國稅廳把可列入的親族範圍寫得很死:六親等內的血族、配偶,以及三親等內的姻族。表哥表姊、配偶的父母都在範圍內,但關係要證明得出來。要注意的是,國外居住親族能用到的不只扶養控除,還包括配偶控除、配偶特別控除、障害者控除,以及「特定親族特別控除」——國稅廳的頁面寫明這項是令和7年12月1日施行、從令和7年分的所得稅開始適用。

另外有一個容易漏掉的組合:未滿16歲的非居住者親族雖然不能算扶養控除,但如果要申請障害者控除,親族關係書類與送金關係書類一樣要交。

先看年齡:30歲以上70歲未滿是整套規則的分水嶺

國稅廳把需要的文件按年齡切成兩塊。30歲到69歲這一段,如果三個條件都沾不上邊,就完全不能列入扶養控除,這點對父母仍在台灣工作、身體健康的人影響最大。

親族的年齡與狀況 交申告書時要附 年末調整時要附
16歲以上未滿30歲,或70歲以上 親族關係書類 送金關係書類
30歲以上未滿70歲・因留學而不再有日本住所 親族關係書類+留學簽證等書類 送金關係書類
30歲以上未滿70歲・身心障礙者 親族關係書類 送金關係書類
30歲以上未滿70歲・當年收到你38萬日圓以上生活費或教育費 親族關係書類 38萬日圓送金書類
30歲以上未滿70歲・以上三項都不符合 不適用扶養控除
十一月的辦公桌上放著日本公司發下來的年末調整申報書與原子筆

台灣的戶籍謄本,要怎麼變成「親族關係書類」

國稅廳接受兩條路:一是日本國內或地方政府核發的文件(例如「戸籍の附票の写し」=戶籍附票影本)加上親族的護照影本;二是外國政府或地方政府核發的文件,上面要有姓名、出生年月日與住址或居所。台灣人走的是第二條,戶籍謄本、出生證明、結婚證明都被國稅廳列為例子。

依內政部的戶政規費收費標準,戶籍謄本每張收費新臺幣十五元(NT$15),請家人代辦的成本很低。實務上要注意三件事:文件若是中文,必須附日文譯本;一張謄本如果沒辦法同時證明姓名、生日、住址與親屬關係,要用多份文件組合;而且除了護照影本之外,親族關係書類原則上要交正本或提示正本。電子戶籍謄本的列印本是否被當成正本,國稅廳的文件沒有寫,送件前最好先問公司的源泉徵收義務者或所轄稅務署。

匯款證明只認三種形式,托人帶現金不算

「送金関係書類」(匯款相關文件)指的是能證明你當年替該名親族支付生活費或教育費的單據,國稅廳限定三類:金融機構匯款的單據,例如「外国送金依頼書の控え」=國外匯款申請書存根;家族卡的刷卡明細,也就是你跟發卡公司簽約、由台灣家人使用而帳單由你付的那種卡;以及透過電子決済手段等取引業者把電子支付工具移轉到國外時的委託書存根。

國稅廳在同一份說明裡直接點名一個做法不行:拜託認識的人把生活費現金帶去交給台灣的家人,這樣就等於沒有送金關係書類,扶養控除也就用不上。習慣用現金的家庭,要在年底前改成留得下紀錄的方式。

銀行櫃台旁的國外匯款申請書存根與存摺並排放在桌面

38萬日圓的補件算法:只交頭尾兩筆時會缺多少

年匯三次以上時,國稅廳允許用一份明細書,加上當年第一次與最後一次匯款的單據,省略中間那幾張,但省略的部分要自己保管。麻煩出在38萬日圓這條線:如果頭尾兩筆加起來不到38萬日圓,就得再補到足以證明全年合計有38萬日圓以上。

國稅廳自己舉的例子是頭尾合計30萬日圓時,要再交金額8萬日圓以上的單據,也就是38萬減30萬。照這個算式套用:每月匯3萬日圓、全年36萬日圓的人,一整年根本跨不過38萬日圓,30歲以上未滿70歲的家人就不符合第三個條件;若頭尾合計是22萬日圓,就要另外補16萬日圓以上的匯款紀錄。

一次匯給媽媽,不能同時算爸爸那一份

這是國稅廳寫在注意事項裡、卻最常被忽略的一條:有多位非居住者親族時,必須「各別」對每一個人匯款。舉例來說,配偶與小孩都在台灣,你把生活費一次匯給配偶,那份單據只能當配偶的送金關係書類,不能拿來當小孩的。想同時列入兩個人,就得分成兩筆、匯到兩個收款人。

確定申告(個人報稅)那邊的規則則是相反方向的好消息:如果這些文件已經交給公司、在年末調整時用掉了,之後自己用書面或 e-Tax 辦確定申告時,就不必再附一次。想核對條文原文的人,可以到 e-Gov 法令檢索查所得稅法的條號,再對照國稅廳的說明看。

攤在桌上的兩張匯款單據與一本記事本,旁邊放著計算機

總結:十二月之前該做完的四件事

回到日本 年末調整 國外居住親族 扶養控除 匯款證明 台灣人 2026 這件事,順序其實很單純。第一,先確認台灣家人的年齡落在哪一格,30歲以上未滿70歲的要先想清楚靠哪個條件。第二,把台灣的戶籍謄本或結婚證明備好並附日文譯本,必要時用兩份文件互補。第三,把當年所有匯款單據依人整理,算一次合計金額,確認有沒有跨過38萬日圓。第四,該省略的用明細書處理,省下來的單據自己留存。

最後提醒兩個要自己再確認的點:本文依據的是國稅廳令和7年6月版的薪資所得者說明,內容以令和7年6月1日的法令為準;令和8年分(2026年分)的樣式與說明若有調整,以國稅廳之後公布的版本為準。另外,文件要不要正本、譯本要不要簽名,各家公司的源泉徵收義務者做法可能不同,交件前先問一次最省事。

文件夾裡整理好的多張證明文件與便利貼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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