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日是一條分界線。這天以後受理的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手續費不再是一律6,000日圓,而是按核准的在留期間分七段計算,5年以上要75,000日圓;9月30日前受理的案子即使核准落在10月以後,仍然適用改定前的6,000日圓。線上申請另有一套金額,繳費方式也從收入印紙改成便利商店或銀行付款。必要書類則要先確認公司屬於第1到第4類的哪一類,第3類與第4類從2026年4月15日起又多了兩份文件。本文照「先算金額、再按類別備齊」的順序整理給外國人。
2026年10月1日起,手續費按許可期間計算
出入國在留管理庁(moj.go.jp)公告,令和8年10月1日起施行修正後的入管法施行令,在留資格變更、在留期間更新與永住許可的手續費改成依「許可を受ける在留期間」分段。窗口申請的金額如下。
| 核准的在留期間 | 窗口申請(收入印紙) | 線上申請(含決済手續費) |
|---|---|---|
| 3個月以下 | 10,000日圓 | 10,000+330=10,330日圓 |
| 超過3個月至6個月 | 18,000日圓 | 15,000+330=15,330日圓 |
| 超過6個月未滿1年 | 25,000日圓 | 21,000+330=21,330日圓 |
| 1年 | 33,000日圓 | 27,000+330=27,330日圓 |
| 超過1年未滿3年 | 48,000日圓 | 42,000+330=42,330日圓 |
| 3年以上未滿5年 | 64,000日圓 | 56,000+550=56,550日圓 |
| 5年以上 | 75,000日圓 | 65,000+550=65,550日圓 |
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可以拿到的在留期間是5年、3年、1年或3個月,所以這張表的七段你都可能碰到。改定前是窗口6,000日圓、線上5,500日圓,同一件案子的金額差距最大來到十幾倍。官方另外註明:2026年9月30日前受理的申請,即使許可日落在10月1日以後,仍按改定前的手續費繳納。

線上比較便宜,但有一個限制
對照上表,每一段的線上金額都比窗口低,1年是27,330對33,000,5年以上是65,550對75,000。繳費方式同時改了:線上申請從收入印紙改成便利商店決済或銀行決済,銀行決済使用網路銀行可以無現金支付,但不支援信用卡與QR碼支付。
限制在減額措置。官方明寫「在留申請オンラインシステムでの申請は、減額措置に対応しておりません」,符合減額對象而要提出疎明資料的人,必須到窗口辦。減額後的金額不論許可期間都是10,000日圓,所以符合減額條件的人反而該走窗口。
還有一件防詐的事要記住:線上申請的手續費通知只會從指定決済代行事業者的網域寄出,付款連結的信來自 service-dgft.com,選擇付款方式與完成付款的信來自 veritrans.jp。官方寫明這兩個以外要求繳費的郵件都是詐欺,不要點連結。窗口申請則照舊使用收入印紙,而且印紙只能用現金購買,官署內的販賣處與便利商店庫存有限,官方建議事先在規模較大的郵局買齊通知明信片上寫的金額。
必要書類先看公司屬於哪一類
查「日本 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 更新 必要書類 外國人」時看到的清單大多是通用版,但官方頁面的結構不是這樣。提交什麼文件不是看你,是看你的所屬機關。出入國在留管理庁把公司分成四類:第1類是上市企業、保險業的相互會社、國家與地方公共團體、獨立行政法人、特殊法人與認可法人、公益法人、法人稅法別表第一的公共法人、創新創出企業等;第2類是前年份的法定調書合計表中源泉徵收稅額達1,000萬日圓以上的團體或個人等;第3類是前年份提出過職員給與所得法定調書合計表的團體或個人(第2類除外);第4類是以上都不符合的團體或個人。官方註明:拿不出證明所屬類別的文件時,就當作第4類處理。
四類共通的只有四項: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書1份、照片1張、護照與在留卡(出示)、證明所屬類別的文件。差別從這裡開始。
| 類別 | 共通四項以外還要附什麼 |
|---|---|
| 第1類、第2類 | 原則不需要其他資料 |
| 第3類 | 所屬機關代表者相關申告書1份、住民稅的課稅(或非課稅)證明書與納稅證明書各1份 |
| 第4類 | 第3類的資料,加上無法提出法定調書合計表的理由資料、最近3個月分的所得稅徵收高計算書等 |
也就是說,在上市公司上班的人更新其實很輕;在中小企業的人要多跑市區町村役場。轉職到第3類或第4類企業後的第一次更新,還要再加上勞動條件明示文件(依勞基法第15條第1項與同法施行規則第5條交付給勞工的那份)、登記事項證明書、說明事業內容的資料等;第3類可以省略決算文件。
勞動條件明示文件值得先自己檢查一次。勞動基準法第15條第1項寫的是:使用者在締結勞動契約時,必須對勞工明示工資、勞動時間及其他勞動條件。要明示哪些項目寫在同法施行規則第5條,其中第1號之3是「就業場所及應從事業務相關事項(含就業場所與應從事業務的變更範圍)」。這一欄正好是入管審查職務內容時會看的地方,所以文件上的業務內容和你實際在做的事對不上時,更新就容易被要求補件。條文可在 laws.e-gov.go.jp 直接查到。

課稅證明與納稅證明:去哪裡申請、幾份、有效多久
官方寫的是「住民税の課税(又は非課税)証明書及び納税証明書(1年間の総所得及び納税状況が記載されたもの)各1通」,並加三個註記。第一,由1月1日當時居住的市區町村的區役所、市役所或役場發行——不是現在住的地方,是1月1日住的地方。第二,如果一份證明書上同時記載了一年間的總所得與納稅狀況(有沒有繳稅)兩項,那兩種證明只要其中一份就好。第三,入國後不久或因搬遷而無法從現住地發行時,要向最近的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官署詢問。
期限要另外注意。同一頁的申請注意事項寫著:在日本發行的證明書全部都要提出發行日起3個月內的。所以不要太早去領,領了就要在三個月內送出。外語書寫的資料要附日文譯文,提出的資料原則上不退還,需要退還原本時要在申請時提出要求。

2026年4月15日起第3類、第4類多了兩份文件
官方在同一頁公告:令和8年4月15日以後的申請,屬於第3類或第4類時要追加提出兩份文件。一是所屬機關代表者相關申告書;二是主要以語言能力從事對人業務時,證明具備該語言CEFR B2相當能力的資料。
符合下列任一項就視為具備CEFR B2相當的日語能力:取得JLPT N2以上;BJT商務日語能力測驗400分以上;以中長期在留者身分在日本在留20年以上;畢業於日本的大學,或修畢日本的高等專門學校、專修學校專門課程或專攻科;修畢日本的義務教育並自高等學校畢業。
適用範圍有兩個邊界。申請職種是翻譯・口譯,或飯店櫃檯等接客類、主要使用語言能力的業務時要提出;已在留中的人若因業務內容變更或轉職而變成主要從事使用語言能力的業務,更新時也要提出。反過來,官方註明「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時において、以前から継続して同様の業務内容に従事している場合は提出を要しません」——一直做同樣業務內容的人不必提出,但審查中仍可能被要求補。
什麼時候送、多久下來、照片規則也變了
申請期間是在留期間屆滿日之前;持有6個月以上在留期間的人,從屆滿前3個月起可以送。真有不得已的特別事情時,3個月以上前也可能受理,官方舉的例子包括到海外留學、因業務命令長期海外出差或赴任、懷孕且預產期與申請時期重疊、回母國待產、因病治療住院、家人同時申請、取得外國簽證時需要在日本的剩餘在留期間達6個月以上等。標準處理期間是2週到1個月。
照片的規則也更新了。官方寫明令和8年6月14日以後交付的在留卡,1歲以上的人就需要提出照片(6月13日以前是未滿16歲不需要);另外,非中長期在留者的更新申請,以及希望更新為3個月以下在留期間的情形,都不需要照片。
總結:先算金額,再按類別備齊
用「日本 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 更新 必要書類 外國人」搜尋時,2026年10月以後要先確認的其實是金額。先看自己想拿幾年、對照七段表算出要準備多少錢,再決定走窗口或線上(符合減額條件就走窗口)。
接著問公司屬於第幾類。第1類、第2類就是申請書、照片、護照與在留卡加上類別證明;第3類、第4類要多跑一趟1月1日住的市區町村,領課稅與納稅證明,注意發行後3個月內要送出。最後確認自己的業務內容有沒有變成主要用語言能力,若有就補CEFR B2的資料。按這個順序走,2週到1個月就會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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