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 特定在留カード 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 一体化 外國人 2026について、日本自2026年6月14日起導入「特定在留カード」,讓符合條件的中長期在留者可用一張卡同時承載在留卡與My Number卡功能。它不是自動換發,也不是所有線上更新都會收到合一卡;申請時點、窗口與本人電子證明都會影響結果。本文依出入國在留管理廳與數位廳截至2026年8月4日的官方說明,整理申請前判斷、卡面差異、在留許可後的資料更新、遺失與到期時應分別聯絡的機關。重要日期與例外仍以申請當日官方頁面為準。重要日期與例外仍以申請當日官方頁面為準。
先確認它是一張卡兩種法律功能
特定在留卡不是把兩張塑膠卡黏在一起,而是依相關法律把在留卡及My Number卡功能記錄在同一張IC卡。入管管理在留資格、期間、就勞可否與住居地;市區町村及數位身分系統管理個人編號、本人確認與電子證明。拿到一張卡後,兩套制度的期限與申報義務仍要分開閱讀。
| 項目 | 主要主管 | 使用場景 | 不可誤解 |
|---|---|---|---|
| 在留資訊 |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 | 資格、期間、就勞限制 | 不是戶籍或國籍證明 |
| My Number功能 | 市區町村、數位廳 | 身分確認、電子申請 | 不代表在留期間永久 |
| 電子證明 | 公的個人認證 | MyNa Portal登入與簽章 | 有獨立密碼與有效期 |

哪些人可申請以及從哪一天開始
官方FAQ說明,制度運用自2026年6月14日開始,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原則上自下一個開廳日受理。可申請者以持有My Number卡的中長期在留者為中心,並要在指定的在留許可或在留卡相關手續時選擇申請。沒有My Number卡、短期滯在或不屬中長期在留者時,不能只因想減少卡片就直接申請。
辦理前先確認目前在留卡、My Number卡、電子證明與在留期間是否有效。若姓名使用漢字、羅馬字或通稱,先在兩張卡上比對表記;不一致時不要自行猜哪一種會被沿用,應向市區町村與地方入管確認修正順序。

線上在留申請不等於線上取得合一卡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明確提醒,特定在留卡交付申請截至2026年6月的制度並未對應在留申請線上系統。即使在留期間更新或資格變更從網路送件,仍不能假設郵寄的新卡就是特定在留卡。希望取得合一卡者,要閱讀結果領取與交付申請的個別指示。
線上申請期間仍應保留受付完了郵件、申請編號與在留期限畫面。若進入特例期間,My Number卡電子證明未在期限前延長,追加資料功能可能受限。線上與實體交付是兩個步驟,不能以其中一個完成推論另一個已完成。

拿到卡後核對四組資料
領取當日核對姓名、生年月日、國籍地區、住居地、在留資格、期間、就勞限制與個人編號相關功能。2026年6月14日後的新樣式在臉部照片年齡規則及券面記載也有變更,舊卡在有效期內不會因新制度開始就當場失效。
接著以MyNa Portal確認電子證明可登入,再確認在留卡讀取與勤務先要求的本人確認是否正常。不要拍攝整張卡傳到一般聊天軟體;如公司只需確認在留期限或就勞可否,遮蔽不必要的個人編號資訊。

住址與在留許可更新時仍要看辦理窗口
合一卡的優點之一,是在地方入管取得在留許可並同時完成特定在留卡手續時,My Number功能可記錄最新資訊,減少再到市區町村更新的情況。但搬家、姓名變更、電子證明更新或單純的個人編號手續,不一定全部由同一窗口處理。
搬遷時照法定期限向新住址市區町村提出轉入與住居地申報,並帶卡與暗證號。公司、銀行、手機、健康保險等民間資料不會因卡片更新自動全部改完,另做一張通知清單。
遺失時同時處理IC功能與在留證明
遺失後先使用My Number卡暫停管道停止電子功能,再依入管規則辦理在留卡再交付;若疑似遭竊,保留警察受理編號。只停止My Number功能並不等於已補發在留證明,只向入管報失也不代表電子簽章已被凍結。
旅途中遺失、即將出國或在留期限接近時,向地方入管說明日期與行程,不要借用護照影本長期代替。補發後重新確認電子證明、健康保險利用登錄與需要本人確認的服務。
常見問題
舊在留卡會在2026年6月14日失效嗎?
不會僅因新制度開始就自動失效,仍看卡上期限與個別處分。
線上更新在留期間一定能收到特定在留卡嗎?
不能這樣推論。官方說明特定在留卡交付申請未對應線上申請,應按領取通知確認。
合一卡後還要向市區町村申報搬家嗎?
要。住居地變更的法定申報仍存在,窗口與所需手續依變更內容確認。
總結:先選申請時點,再管理兩套期限
日本 特定在留カード 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 一体化 外國人 2026的核心,是用一張卡承載兩種功能,而不是取消在留與個人編號的個別義務。先確認自己是否為可申請的中長期在留者,在地方入管指定手續時申請,領取後核對在留資訊與電子證明。線上更新、搬家、遺失及民間資料變更各有不同路徑,保留申請編號與交付文件最穩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