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住民稅課稅證明與在留更新(外國人)|證明年度怎麼對、新年度要等5月15日或6月10日

日本 住民税 課税証明書 在留更新 外國人 時間管理

會搜尋 日本 住民税 課税証明書 在留更新 外國人 的人,通常已經知道要去區役所拿課稅證明與納稅證明,真正卡住的是三件事:證明上的「年度」指的是哪一年的所得、新年度的證明到底幾月才開始發、以及非課稅或從來沒申報過的人根本拿不到其中一張。這三點分別寫在市區町村的稅證明頁面與地方稅法的條文裡。本文以新宿區公開的交付條件、地方稅法第318條與第317條之3,以及出入國在留管理庁的提出書類頁面,整理出可以照著對的取得順序,以及四個管道的手續費、可取得年度與代理限制的差異。

課稅證明寫的是前一年的所得,納稅證明寫的是「賦課年度」

兩張稅證明並排比對

兩張證明都標著年度,但年度指的不是同一件事。以新宿區的說明為例,令和8年度的課稅(非課稅)證明記載的是令和7年1月1日到12月31日的所得與稅額;納稅證明記載的則是「賦課年度」的繳納狀況,也就是稅額被決定與通知的那個年度。

平常兩邊會對齊,申報晚了就會錯開。新宿區舉的例子是:令和7年度相當分,也就是令和6年1月1日到12月31日的所得,如果到令和8年度才申報,賦課年度就變成令和8年度而不是令和7年度。照舊年度去要,窗口會查不到資料。

證明的種類 年度指的是 令和8年度那一張寫的是
課稅(非課稅)證明書 課稅的年度 令和7年1月到12月的所得、所得控除與稅額
納稅證明書 賦課年度,即稅額決定與通知的年度 該年度被課的稅額與已繳納額

新年度的證明不是4月就有:5月15日與6月10日兩條線

新宿區公布的令和8年度新年度交付開始日分成兩條:住民稅全額由公司從薪水代扣(特別徵收)的人是令和8年5月15日起;其他人,包含普通徵收、從年金扣繳、或兩種方式併用,是令和8年6月10日起。便利商店交付不分徵收方式,連特別徵收的人也要等到6月10日。

這條線會直接影響送件時程。在留期間更新從屆滿前3個月開始受理(在留期間6個月以上的人),而入管要求日本發行的證明文件是發行日起3個月內的。屆滿日落在6月或7月的人,如果一開始就打算用新年度的證明,很可能在能送件的第一天還拿不到;此時要先確認舊年度那一張是否還在3個月內,或把送件日往後排。

非課稅的人拿不到納稅證明書

確認證明年度的桌面

新宿區在證明種類的說明裡直接寫著:納稅證明書在證明的年度為非課稅時不發行。來日第一年、或前一年所得低於課稅標準的人,手上能拿到的只有非課稅證明書。

便利商店與電子申請也有同一條限制:課稅額為0圓的納稅證明書無法發行,取得年度為非課稅時只會印出非課稅證明書。入管那邊留了一條路——剛入境不久,或因搬遷而無法由現居地的區役所發行時,請向最近的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官署洽詢。

從來沒申報過的人要先補住民稅申報

新宿區寫明未申報的人可能無法發行稅證明,必須先到稅務課辦申報。原因在地方稅法第317條之3:向稅務署提出前一年分所得稅的確定申告書時,視為同一天也提出了市町村民稅的申告書。公司做了年末調整、或自己做了確定申告的人,市區町村才有資料可以開證明。

反過來說,年中才搬來日本、年末調整沒趕上、或收入只有境外來源而完全沒申報的人,區役所端是空的。這種情況要先到稅務課辦住民稅的申告,之後才會出現可以列印的年度。申報到能列印之間還有作業時間,新宿區也提醒便利商店交付的可取得日要先向稅務課確認。

四個管道與手續費:窗口300日圓、便利商店200日圓

四種申請管道的準備物
管道 手續費(新宿區) 需要的東西 可取得年度
窗口 1通300日圓 交付申請書、本人確認文件(在留卡可用) 向窗口確認
便利商店多功能影印機 1通200日圓 載有利用者證明用電子證明書的個人編號卡 現年度與過去3年度
郵寄 1通300日圓 申請書、定額小為替、貼好郵票的回信信封 向窗口確認
電子申請 1枚300日圓+郵資實費 載有署名用電子證明書的個人編號卡、智慧手機 現年度與過去3年度

兩種電子證明書不要搞混。便利商店用的是「利用者證明用」,新宿區的電子申請(透過 LoGo 表單)用的是「署名用」,而且要在手機安裝 xID 應用程式做本人認證,付款方式是 PayPay 或 VISA、Mastercard、JCB、AmericanExpress、DinersClub,並且明文限本人提出。

代理人在窗口申請要委任狀,新宿區明寫家人代為申請也一樣需要。另外剛繳完稅就要納稅證明的人,繳款反映到系統需要時間,窗口可以帶著領收書補強;便利商店無法立即反映,也不受理手續費的減免。

1月1日設籍在哪裡,就只有那個區能發

搬家後回原區申請

地方稅法第318條定下個人市町村民稅的賦課期日是當該年度初日所屬年的1月1日,第294條第2項又把「在市町村內有住所的個人」定義為記錄在該市町村住民基本台帳上的人。兩條合起來的結果是:令和8年度的課稅證明只有令和8年1月1日當天你的住民登錄所在地能發。

已經搬離該區的人最麻煩。便利商店交付明文把從新宿區轉出的人,以及取得年度的1月1日沒在新宿區住民登錄的人排除在外,所以搬家後只能走郵寄或原本那個區的電子申請。郵寄時回信信封的送達地址要寫證明對象的住民登錄地,而且新宿區明文禁止把送達地址設成提出對象的公司或機關。

常見問題

「令和8年度」和「令和7年分的收入」是同一筆嗎?

是同一筆,只是說法不同。令和8年度的課稅證明記載令和7年1月到12月的所得,所以要證明令和7年的收入時,拿的是令和8年度那一張。納稅證明要另外確認賦課年度,申報晚的人賦課年度會落在實際申報的那個年度,不是所得發生的年度。

便利商店印出來的版本和窗口的一樣嗎?

內容不同。新宿區寫明無法發行省略所得控除與扶養親族明細的版本,便利商店印出來的就是記載這些明細的那一種;紙張是A4的防偽普通紙,與窗口使用的新宿區防偽用紙不同。利用時間是早上6點30分到晚上11點,12月29日到1月3日與維護時段無法使用,姓名字數超過上限(課稅證明80字、納稅證明50字)的人也不能用。

可以請家人代領嗎?

窗口與郵寄可以,但要附委任狀,新宿區明寫家人代為申請也一樣需要,代理人自己的本人確認文件也要一起附。便利商店需要本人的個人編號卡操作,電子申請則明文限本人提出。

總結:日本 住民税 課税証明書 在留更新 外國人 的取得順序

順序固定成四步就不會白跑。先確認要證明的是哪一年的所得,再換算成課稅證明的年度,並單獨確認納稅證明的賦課年度有沒有因為晚申報而後移;接著看交付開始日,特別徵收5月15日、其他與便利商店6月10日;然後確認自己那一年是否非課稅,非課稅就只有非課稅證明書,完全沒申報過的人要先到稅務課補辦;最後依1月1日的住民登錄地選管道,搬離該區的人走郵寄或該區的電子申請,代理領取記得帶委任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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