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生理假是一條只有一句話的法律,而那句話裡沒有天數、沒有薪資,也沒有要你附上診斷書。想弄清楚「日本 生理假 生理休暇 天數上限 無薪 台灣人 2026」,要先接受一個和台灣相反的結構:台灣用天數上限換來薪資減半的保障,日本不設天數上限卻也不保證給薪,有薪與否完全看公司的就業規則那一欄怎麼填。本文用勞動基準法第68條、厚生勞動省的解釋例規問答與模範就業規則的條號,把適用要件、可以請的單位、無薪時的扣款算法,以及和台灣條文的差別,整理成可以照著確認的順序。
勞基法第68條只有一句話:天數、薪資、理由都不在條文裡
日本的生理假寫在勞動基準法第68條,條名是「生理日の就業が著しく困難な女性に対する措置」(對生理日工作有顯著困難的女性所採取的措施)。整條只有一句:使用者在生理日工作有顯著困難的女性請求休假時,不得讓該員在生理日工作。2026年10月8日在 laws.e-gov.go.jp 的法令全文確認,這一條沒有第2項。
所以讀者最想知道的三件事,條文一件都沒寫:一年最多幾天、要不要給薪、要不要證明。厚生勞動省發布的「労働基準法のあらまし(生理休暇)」補上了適用範圍——所謂工作有顯著困難的女性,指的是在生理日因下腹痛、腰痛、頭痛等而難以工作的人,而且不問從事什麼業務。
反方向也要記住:只因為「正在生理期」就請假,不在第68條的射程內。厚生勞動省2023年9月28日由雇用環境・均等局雇用機會均等課製作的資料寫得很直接,這一條並不是承認單憑生理這件事就可以請假。

不必整天請:半天與小時單位都成立,證明不必是診斷書
台灣的生理假是以「一日」在算的,所以很多人以為日本也只能整天請。厚生勞動省的解釋例規剛好相反:請假不一定要以曆日為單位,以半天或小時提出請求時,雇主只要在那個範圍內不讓她工作就可以。上午照常上班、下午開始痛,當天就能用小時請。
證明的門檻也比想像低。厚生勞動省整理的問答把理由分成三層:手續弄複雜會讓制度變成沒人用;原則上不需要特別的證明,有請求就要給;就算是特別需要證明的情形,也不能要求像醫師診斷書那樣嚴格的證明,能推斷為事實就足夠,例如同事的證言這種程度的簡單證明即可。
這是兩邊操作上最大的差異:日本的爭點會落在當天的狀況本身,而不是你今年請過幾次。

「天數」不能被限制,「有薪的天數」可以:要翻就業規則的兩個地方
最常被誤會的是公司能不能在就業規則寫上限。厚生勞動省的問答直接回答:生理造成的痛苦程度、工作的難易與期間因人而異,沒有客觀的一般基準,因此不允許用就業規則或其他方式限定生理假的天數。順著同一個邏輯,厚生勞動省模範就業規則第27條第2項寫的是「給予必要的期間」,而不是寫幾天。
但同一份問答留了一個例外,而這個例外幾乎所有中文說明都漏掉:如果限定的是有薪的天數,並且明確生理假本身會給到超過有薪天數以上,就沒有問題。所以「有薪2天,第3天起無薪」是合法的,「一年只准3天」不合法。
確認自己公司怎麼定,看兩個位置。第一是休假條文本身(模範就業規則把育兒時間與生理休暇併在第27條)。第二是薪資章的「休暇等の賃金」——模範就業規則第43條第2項把第25條到第32條的休假與休業期間寫成「無給/支付通常的薪資」二選一的空格,厚生勞動省的解說要求各事業場自己決定並寫進就業規則,選有薪還要盡量具體,例如「支付基本給的○○%」。問人事時,要問的就是這一欄填了哪一邊。

台灣是月1日年3日薪資減半,日本是沒有上限原則無薪
台灣側的條文在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4條(全國法規資料庫的法規整編資料截止日為民國115年9月24日):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 項目 | 日本(勞基法第68條) | 台灣(性平法第14條) |
|---|---|---|
| 法定天數上限 | 無;就業規則不得限定請假天數 | 每月1日、全年3日,超過的日數併入病假 |
| 薪資 | 條文無規定,有薪無薪皆可 | 薪資減半發給 |
| 請假單位 | 曆日、半天、小時都成立 | 條文寫「一日」,未規定可否以半日或小時計 |
| 要件 | 生理日的工作有顯著困難 | 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 |
| 證明 | 不得要求醫師診斷書等嚴格證明 | 條文未規定 |
| 罰則 | 第120條第1號,30萬日圓以下罰金 | 違反第21條者依第38條處2萬至30萬元罰鍰 |
表格裝不下的是台灣多出來的一層保護。性平法第21條規定受僱者依前七條(含第14條的生理假)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而且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日本的勞基法沒有對應條文,全勤獎金與考績怎麼算要回到就業規則。另外值得注意罰則的輕重:同樣是母性保護規定,育兒時間(第67條)違反落在第119條第1號,是6個月以下拘禁刑或30萬日圓以下罰金;生理假落在第120條第1號,只有罰金沒有拘禁刑。

無薪會扣多少:用基本給除以月平均所定勞動時間算
先看比例。令和2年度雇用均等基本調查(厚生勞動省,事業所調查)顯示,把生理假期間薪資定為「有薪」的事業所佔29.0%(平成27年度25.5%),其中65.6%是全期間100%支給;定為無薪的佔67.3%。
扣法要看就業規則。模範就業規則第45條(欠勤等の扱い)寫的是從基本給扣除該日數或時數的薪資,每小時金額的算式是「基本給 ÷ 1個月平均所定勞動時間數」;1個月平均所定勞動時間數依同規則第40條第3項是「(365 − 年間所定休日日數)× 1日所定勞動時間 ÷ 12」。
用基本給22萬日圓、年間所定休日120日、1日8小時試算:(365−120)×8÷12=163.33小時,22萬÷163.33=約1,347日圓/小時。請1整天(8小時)約扣10,776日圓,請半天(4小時)約扣5,388日圓。這裡的分母是基本給,不是含各種手當的月薪,所以實際扣款常比用月薪直接除出來的金額少,先確認自己的基本給欄位再算。
同一份調查裡,有女性勞工的事業所中,平成31年4月到令和2年3月之間有人請生理假的只佔3.3%(平成27年度2.2%),女性勞工中請過的佔0.9%。厚生勞動省引用的日經BP「20〜40代工作女性1956人」調查(2021年)指出,難以申請的理由前三名是「難以向男性上司申請」61.8%、「用的人少所以難以申請」50.5%、「不想造成別人麻煩」36.2%。
真的要開口時,兩句日文夠用:「生理休暇を取得したいです」(我想請生理假)、「生理日の就業が著しく困難です」(生理日的工作有顯著困難)。後面那句直接借用條文用語,填在請假系統的理由欄最省事。想看日本公司實際怎麼設計,厚生勞動省的「働く女性の心とからだの応援サイト」(bosei-navi.mhlw.go.jp)收錄了企業事例:株式会社桃谷順天館把生理與經前不適(PMS)都能休的假命名為「エフ休暇」(F休假),株式会社長岡塗装店把生理假改成有薪,而且只要用公司內部 LINE 向總務的女性部長申請即可。

常見問題
就業規則裡找不到生理假,是不是就不能請?
可以請。第68條是法律直接給的請求權,不是公司提供的福利,就業規則沒寫也不影響。只是沒寫的時候薪資通常按欠勤處理,因為「有薪」必須靠就業規則明定(模範就業規則第43條第2項的那個空格)。厚生勞動省引用的調查顯示,員工9人以下的公司只有25.2%的人回答職場有生理假制度,1,000人以上是74.7%,規模越小越容易漏寫。
公司叫我改用年假,條文上站得住腳嗎?
站不住。第68條的請求權與年次有給休暇是兩套不同的制度,勞基法沒有任何條文把生理假換算成年假。本人為了保住薪水主動選年假當然可以,但年假用完之後仍然可以依第68條請假,只是可能無薪。
請半天的話,扣款也只扣半天嗎?
依模範就業規則第45條第2項的算式,控除是按時數計算的,所以請4小時就扣4小時。台灣的生理假以日為單位,日本可以用小時把薪資損失壓到最小,這點對無薪的職場特別重要。
總結
處理「日本 生理假 生理休暇 天數上限 無薪 台灣人 2026」的順序是:先確認狀況符合「生理日的工作有顯著困難」,再決定請整天、半天還是小時(三者都成立),接著翻就業規則的休假條文與薪資章的休暇等賃金欄確認有薪或無薪,最後用基本給÷月平均所定勞動時間估算扣款。天數上限不存在,有薪天數的上限才可能存在;看到規則上的數字先分清它管的是哪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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